在中國銀行信用證的種類,國家商標局對個人注冊商標的,在07年初作了限制,中國大陸地區的個人如果要注冊商標,除了要提交個人身證復印件外還需要提交以該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港澳臺和國外的個人不受此條件的限制。
個人注冊商標與企業申請商標一樣,需要準備常用的商標圖片,填寫申請書。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商標局在收到申請文件一個月左右受理并發受理通知書。
3-4個月后可以在商標局的網站上查詢到所提交的申請的詳細情況。
商標的實質審查,在注冊商標受理后12-18個月中,商標局對所提交的商標申請進行審查,即查看在先注冊信息中是否有相同或者近的在先注冊商標存在。
如果審查時,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發現存在有相同或者近的在先注冊商標存在,即將駁回本次申請,如果申請人不服,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復審。
如果審查時,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沒有發現有相同或者近的在先注冊商標信息,進入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
當在公告期內有他人或者公司認為本次的申請對其商標的權利有沖突,可以提出商標異議,被異議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就所提出異議的理由進行答辯,以利于注冊商標異議裁定。
當在公告期內沒有被提出異議,公告結束日即為商標核準注冊日,商標局將在兩個月內發出商標注冊證書。